門徒訓練班第四課 教會聚會 (2009-10-11)

提摩太前書 3:15 – “倘若我耽延日久,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。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,真理的柱石和根基。”

教會是一群公民從家中被召聚到一個公眾地方舉行聚會。

優先順序: 神 – 家庭 – 教會 (先要家庭和諧,才能教會和諧)

所有活動都包括以下四個方面:

  • 敬拜: 詩篇 149:1 – “你們要讚美耶和華!向耶和華唱新歌,在聖民的會中讚美他!”
  • 交通(團契): 希伯來書 10:24 – “又要彼此相顧,激發愛心,勉勵行善。”
  • 學習: 馬太福音 28:20 – “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”
  • 事奉: 以弗所書 4:12 – “為要成全聖徒,各盡其職,建立基督的身體,”

不可停止聚會: 希伯來書 10:25 – “你們不可停止聚會,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,倒要彼此勸勉,既知道那日子臨近,就更當如此。”

參加教會活動不是爲了自己的益處,而是爲了榮耀神和造就他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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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+---- 主內弟兄姐妹彼此的交通、學習和服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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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與神的交通,學習神,事奉神,敬拜神